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樵樵-張晉樵



光良激發我的『第一次』



我真的相信小時候的『小事』,會影響長大後的『大事』~



從小,我就非常喜歡唱歌,國中時媽媽鼓勵我參加歌唱比賽,還有模有樣的請了一些鄰居和親友來當評審,讓我練習,他們還真有那麼一回事的,一邊講評,一邊示範指導我,訓練我的臨場反應,這種訓練讓我後來參加『快樂星期天』比賽時,比較不容易緊張。(我媽真的很會唱啦!我輸她。哈!)



小學一、二年級時,我很喜歡林志穎和孫耀威,幾乎每張專輯我都有買,沒事就在唱他們的歌。直到現在,我的偶像還一直是光良,很『專情』喔?哈!



以前,我買CD都不曾刻意去注意看歌詞本,有一次,在聽光良的CD,覺得有一首歌真的好好聽,就拿起歌詞本想看是誰寫的,發現竟然整張專輯幾乎都是他自己的創作,覺得他真的很棒、很有才華,讓我好崇拜,不但成了他的超級粉絲,沒想到他也影響了我,激發我貢獻出人生中的『第一次』。



我很希望可以像他一樣,自己創作、自己演唱,完整表達對音樂的想法,可惜都一直停留在『想』的階段。小時候,曾經學過小提琴和鋼琴,不過都已經荒廢很久了,直到參予快樂幫CD的錄製,我才真正『三思而後行』,在我們的第二張合輯裡,貢獻出我的第一次創作歌曲〈那一天〉。



叛逆的我,為了她改變!



說我曾經是個叛逆的小孩,大家可能不相信吧?



小學時我自認還算是個乖小孩,到了國中,不知為何變得很叛逆,也交了一些愛玩的朋友,為了幫朋友出氣,還敢公然跟導師頂嘴互罵,罵什麼呢?其實是為了幫同學出氣,當時老師真的罵得太過火了,已經到了傷人自尊的地步,我有點看不下去,就脫口而出說:『老師!你太過分了喔!』現在回頭看,似乎衝動了點,但當時卻覺得自己很勇、很夠義氣。

下了課我也都混到很晚才回家,也不是特地去哪裡玩,就是和朋友四處遊蕩。有一次,還幫同學一起去打人。(雖然,我只出了拳。哈!)我也沒做什麼天大的壞事,但就是不愛回家,更不愛唸書,天天都在打架、打撞球、打混,現在想想,最該打的是自己。



那時候,從小最疼我的媽媽,也對我超失望的。有一次,她邊哭邊罵我:『如果你再這樣,我以後都不會再理你了!』當時我真的很讓她傷心……



直到國三,交了一個很會讀書的女友,叛逆的我才開始改變。



我們是在補習班認識的,我一眼就注意到可愛的她,她有著一雙大眼睛和一頭直髮,長得很像Vivian徐若瑄喔!只是沒她那麼性感,是比較乖巧的類型。我很喜歡有氣質乖乖牌的女生,她在學校都是考全校前幾名,我覺得如果要跟她在一起,自己似乎也不該太差,就開始收起玩心,好好唸書。



那段日子,我們一起準備聯考、一起唸書,互相鼓勵,我很慶幸那時候認識了她,才讓我後來沒有繼續胡混下去,也順利考上理想的高中。我們一直交往到高一,當時,她唸的是女校,課業壓力很大,加上她又很在乎功課,可以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少,有一天,她主動提出想先分開一陣子,專心唸書,我雖然很難過,也只能默默接受。



到了高三,有一次同學聚會,大家聊起她的近況,我們才又開始通電話,漸漸地又自然復合了,兩人又開始一起準備大學聯考。上了大學,我們都離開了花蓮老家,我到了彰化大葉,她在台中念東海,放假時,她常去彰化找我。只是上了大學後,我變得越來越不愛玩,沒事喜歡待在家裡,她卻開始越來越愛玩,會希望假日都可以安排節目到處走走。



或許是我當時不了解她那種經過聯考奮戰,上了大學後,想要放輕鬆、好好玩玩的心情;也或許是我的心境變了,或是因為交往很久了,只求穩定,我那時覺得每週都要花腦筋想要去哪裡玩,好累ㄟ~



我們分手的理由很好玩,是因為『我太宅了!!』以前一起混過的朋友聽到一定會覺得超瞎,那個愛玩的叛逆小子竟然變成女友眼中的宅男,哈!世事難預料,真的!



比賽時,我曾唱過光良的〈我等你〉,當時,心中就一直浮現起她的影像,和過去的點點滴滴,無論如何,那一段時光都是我心中最美好的記憶。到現在,她在我心裡還是有著很重要的地位。



看完了這篇文章

讓我感覺

真的很不可思議

還好樵樵有那位很為讀書的女友

不然我門這群歌迷就聽不到這麼好聽的音樂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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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kc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